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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包醛氧淀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止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包醛氧淀粉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宝源路27号
建设规模:公司拟对包醛氧淀粉进行扩能,投资2000万元对闲置的103厂房进行原址拆除重建用于“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包醛氧淀粉改建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包醛氧淀粉产品生产线1条进行包醛氧淀粉生产,新增包醛氧淀粉产能438.12t/a。本项目建成后,包醛氧淀粉产能增至600t/a。
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竣工投产。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85%。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水环真空泵尾气与经包膜间收集的包膜釜和离心机卸料过程乙醇,引至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六(“高效过滤+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浓缩+冷凝”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8m高DA007排气筒排放。经预测,DA007排气筒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TVOC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019)表2限值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医药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相应限值要求。
干燥工序废气引至新建废气处理系统七(“水洗+布袋+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新建18m高DA008排气筒排放。DA008排气筒颗粒物、TVOC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019)表2限值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医药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相应限值要求。
依托现状污水处理站进行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现状废气处理系统四(高效生物塔+微波深紫外氧化+活性炭吸附)+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成后,DA005排气筒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医药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019)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混合后一起排入厂内现状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SS、BOD5排放浓度均满足《关于商定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污水纳管标准的回函》限制要求,三氯甲烷、LAS、总有机碳、色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西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三侧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3类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经物质危险性识别,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为高碘酸钠、硫酸、乙醇、冷凝液、高浓有机废水。项目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高碘酸钠、硫酸、高浓有机废水泄漏以及乙醇、冷凝液泄漏后的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物排放。报告书提出了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措施,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了要求。根据报告书的分析,项目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市津南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园区规划等,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总排口混合水质、厂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地下水、土壤防渗分区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意见。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1)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本文附件进行查阅。
(2)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8”中内容。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8”中内容。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7、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太平洋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宝源路27号
联系人:丁总
评价单位: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1-1701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8622257180
邮箱:tjlc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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